3)五七三 临时工_迷失在一六二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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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不过对方也提出了要求——谈判可以,先把前头那事儿解决了再说。你东印度公司莫名其妙进攻我大明领地,破坏掠夺财物,杀伤大批军民,这笔帐不算清楚还谈什么谈,双方只有继续打下去一条路

  这理由很充分,而且郑家这个要求可不仅仅是代表私人——郑芝龙身上有官衔的,他这次过来也受了福建巡抚的委托,要向荷兰人这边讨个公道。荷兰人欺软怕硬,不敢骚扰琼州这边,在福建却是干了不少坏事,如今既是服了软,那肯定要为他们先前的行径付出代价。

  老戈曼这边自是大声叫屈,说贵方已经已经把那些袭击者都给解决了吗?但郑氏方面的态度很坚决——消灭袭击者,那是我们的事情。那帮人是你们公司的雇员,作为幕后老板,你们对此岂能没一个交待?

  义正辞严一番话,只说得对方哑口无言。倒是让庞雨等人有些意外——郑芝虎给人的感觉一向是个大老粗,什么时候也有这么锐利的口舌了?看来有他大哥坐镇幕后,果然表现就不一般。

  对于郑氏的要求,琼海军自也是赞同的。无论从民族大义,还是从道义规则上说,东印度公司肯定要对此有所交待——双方都兵戎相见了,若是还能这么轻描淡写混过去,那以后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来我大明沿岸烧杀抢掠一番,然后摇身一变自称贸易客商,我们难道都得捏着鼻子认下吗?

  所以李老教授很快便将谈判前期的基调定了下来——先不谈什么贸易问题,你们先和大明方面谈赔偿吧,什么时候把大明朝廷,还有郑家的损失及赔偿问题谈妥了,我们再继续谈商业合作的事情。

  老戈曼等人对此很无奈,但也只能按照这个步骤往下走——不要说这个要求完全合乎情理,就是琼海军提出其它更加过份的要求来,他们也只能接受,因为眼下是他们有求于对方。

  不过荷兰人对此显然是有准备的,所谓交待么,无非是两条:惩处引发事件的袭击者,以及赔偿损失。赔偿方面还要经双方商议之后确定,而对于那些已经落到了中国人手里的袭击者,荷兰东印度公司给出了一个解释:

  这次行动并没有得到公司允许,完全是普特曼斯等少数人自作主张。而且,除了普特曼斯等几人之外,其他大部分袭击者并非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正式工作人员,而只是普特曼斯临时雇佣来的私军,他们的行为不能代表公司。

  公司对于发生这样的事件,表示非常遗憾和抱歉,公司已经正式开除了普特曼斯及其部下,对于他们的惩处,也将完全交由中国政府执行,公司不再过问……

  这表态一出来,庞雨等人当场就震惊了,倒不是说荷兰人这种说法有什么多高明的地方——无非还是推脱责任,以及避重就轻而已。不过其口吻却让庞雨他们立即想起了后世……所有坏事都是临时工干的多好的理由啊

  只不过荷兰方面显然还没学会此道精髓,没能把普特曼斯那几个人也说成是临时工,否则没准儿还能把东印度公司的责任完全摘干净呢——后世那个政府就经常这么干,不管别人信不信,反正他自己是相信的。{感谢各位书友的支持,您的支持就是我们最大的动力}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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