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二十七章 史诗级的试炼,“大虫”丹尼斯-罗德曼_篮神供应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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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米上下的看起来非常嘻哈风格的球员,怎么样也无法相信就是眼前这个人,连续成为NBA联盟的篮板王,还是在联盟里拥有四大中锋的情况下,并且力助乔丹夺得第二个三冠王。

  说起“大虫”,不得不隆重的介绍一下,这名曾经获得5个NBA总冠军、2次最佳防守球员、8次入选最佳防守阵容的名人堂球员,职业生涯拥有个篮板球的数据,并且曾经7次获得联盟的篮板王,而做到这一切的丹尼斯-罗德曼,身高仅有米,能够不断的在球场上抢到篮板球,得益于他无与伦比的篮板嗅觉,这也是一项天赋。

  同时罗德曼号称拥有让所有女性癫狂的“长鞭”,为什么打引号,你懂的,他与麦当娜的一段传奇绯闻,曾经演化成多个版本,广泛流传于美国民众之间,甚至连隔着半个地球的中国球迷都隐约的听到了一些风声。

  不过忽略掉场外的那些次要因素以及他千奇百怪的发型,篮球运动史上还没有任何一个人比他更想抢到篮板球。

  除了篮板球之外,罗德曼的防守同样无法让人忽视,他的盖帽和抢断数据都不惊人,但是防守的效果非常好,罗德曼的防守属于篮球运动员最讨厌的那种类型,不断骚扰你,小动作不停,想尽办法让你不舒服,再加上夸张性的容易吸引裁判注意的防守动作。

  在拥有四大中锋的年代,罗德曼可以拿下7个篮板王和2次最佳防守球员,这两方面的造诣自不必说,想想卡尔-马龙每次遇到罗德曼的囧样吧,还记得从篮下一路摔到中线的最囧时刻吗?连马龙的肘子都奈何不了的人,到底会有多强!

  并且对于NBA历史颇为熟悉的袁夙知道,罗德曼在活塞队的时候,场均也有11分的进账,只是在NBA的球场上,这货更加专注于篮板球和防守而已,在大学时候的罗德曼,可是有场均25分和15个篮板球的逆天数据。

  虽然罗德曼从整体气势上远不如之前袁夙挑战的兰多夫和马里昂,但是不知怎么的,一滴冷汗从袁夙的额头冒了出来。

  “袁,不要浪费时间,我们开始吧,我已经好久没有好好活动一下了。”罗德曼将球交给袁夙,一边摇晃着脖子,一边转动着手腕,对袁夙说道。

  “额,如果我没记错的话,应该由你先进攻吧。”袁夙想起来在之前的挑战中,都是由被挑战的一方率先开球,但是这一次罗德曼却把率性进攻的机会让给了自己。

  “哦,我不需要进攻,我只要防守就可以了。”罗德曼大大咧咧的说道,“反正我的进攻在目前的你面前,根本不可能得分,而且单挑又不允许抢篮板直接补篮,所以我放弃进攻了,无效的进攻只会浪费我的体力。”

  “居然有这么傻的人...”袁夙惊呆了,不禁感慨到罗德曼的想法果然与常人不同,这样的话,自己岂不是已经落于不败之地了吗?

  “丹尼斯,准备好了吗?我要来了!”自认为落于不败之地的袁夙,这下子可是信心满满。

  罗德曼没有出声,张开双手摆出防守的姿势,全神贯注的盯着袁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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