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八四九章 苹果热卖之谜_风骚重生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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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概念,这就真是本事了!当然了。跟欧美日本比起来,中国的ipod真的卖的不算多,不过起码是开启了一个市场。

  贾鸿渐琢磨下来,觉得乔布斯能成功,除了对于市场商机的敏感程度以及对于电子产品的设计之外。最成功的一点就是其美学设计和文化设计!什么叫美学设计?就是乔布斯主导设计出来的产品,那外观看起来肯定都是好看的,充满了一种工业设计的简单美。同时再打广告的时候,弄得流行一点,显得好像用这个东西就是赶流行,那就慢慢能有了一个文化的概念出来了。所以。其实乔布斯卖的不是产品,而是卖的工业设计的美学概念以及一个流行文化!

  这么比较下来的话还真是这样,就像是台式机市场,或者叫做pc市场。因为很少有文化的概念,没有一个流行的因素,所以台式机市场就没办法做的跟苹果一样火爆!同样手机也是,手机方面,苹果在乔布斯的主导下,从iphone1一直弄到了iphone4s,那一路下来都是在进步,一路都是领先,一路都是在创造流行文化,而其他的竞争对手们呢,一个个都是跟在后面走,而且还是很没流行文化的跟在后面走。

  同时ipad平板电脑也是这样,苹果先创造出来了之后,结果买ipad的人就可以显得好像挺有品位挺流行,但是用三星平板电脑的可能别人就要问“为啥你不卖个ipad”!这就是背后少了一个流行文化因素的结果!所以从这个方面来讲,如果贾鸿渐他们华夏高科要做类似ipod这样的一个mp3随身听的话,那最好也是要创造一个流行文化出来,而且外观还最好设计的比较简单美!

  对于设计贾鸿渐并不担心,因为有苹果公司的珠玉在前,他贾鸿渐手下哪怕没人能比的上苹果公司的设计人才,但是他贾鸿渐可以指点啊!外观完全全抄ipod不就行了么!这点又不难!但是问题是,一个流行文化怎么开创呢?不断的砸广告?问题是三星在后世也经常砸广告,可是为啥他们就没显得有啥品牌文化出来?

  也许,乔布斯和他们的营销人员,特别擅长做文化营销,他们特别擅长把自己的产品和流行文化有机的结合在一起,从而创造出来一个自己产品的流行文化?不过别的公司的销售人员显然也不是吃素的,为什么他们就不能做出来呢?

  想着想着,贾鸿渐开始回忆着自己前世记忆里面那些感觉起来有“文化”的企业,除了苹果之外,给贾鸿渐感觉ibm就比较有文化。就像是ibm在2000年之后经常在国内做的广告里面一样,他不是跟别人一样推销具体哪个产品,而是一直在给自己的公司打广告,一直在推销ibm的解决方案!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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