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99章 莫失莫忘(二十六)_穿书后我把反派都弄哭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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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笑得分外得意:

  “违约的后果,可是很严重的哦!”

  淳子抓紧了手里的帆布包,愤怒地盯着翘着二郎腿的刘筱,又扭头看了看门口那两管无言的黑色枪口,内心憋闷到哭也哭不出来。

  那合同上分明写着:

  “一旦签署了本协议,便视为乙方完全知晓明白本协议的全部内容,愿意承担协议里所列举的全部责任和义务,直到甲方主动提出协议中止为止。

  如果违反本协议,则乙方会被判处最低二十年的有期徒刑,最高可判死刑。”

  淳子愤怒大喊:

  “违反这个破协议就要判死刑?这是什么强盗逻辑!”

  刘筱无辜地摊手:

  “别问我呀,我又不负责立法,要问,你得问法务部长官冷文燮。”

  这时,淳子的手机响了。

  她的铃声是一首童声合唱的儿歌,是桃桃给她设置的。

  稚嫩的童音,在这肃杀的小房间里,显得格外的刺耳。

  刘筱的脸上,闪过一丝“我早就知道”的表情,好像在说:

  “好戏,要开场喽~”

  淳子出离愤怒,一边用眼睛狠狠地剜着那恶劣的女人,一边按下了接听键。

  听筒里传来邻居阿姨焦急的声音:

  “淳子,你在哪里啊?快回来,桃桃出事了!”

  淳子一双眼睛骤然睁大:

  “什么?桃桃怎么了,出什么事了?”

  “刚才,来了一伙穿黑西装的男人,个个人高马大的,他们说……说自己是什么妇女联合会的,要把桃桃带走,还说,你已经同意了!”

  淳子惊的心都要从喉咙里跳出来:

  “胡说!我怎么会同意陌生人带走桃桃!桃桃现在在哪里?”

  邻居阿姨也带着哭腔:

  “我也不知道啊,可是他们真的有你签过字的同意书呢!还说这是你的意思,说你跑到那什么妇女联合会的机构,跟他们哭诉说,你养不起桃桃了,想给桃桃找个好人家……”

  淳子已经顾不上任何,只是急切地追问道:

  “阿姨,那他们有没有说,要把桃桃带到哪里?”

  “没有啊,他们凶神恶煞的,怎么可能跟我这老太婆多说一句话呢,他们抢了桃桃就直接离开了……呜呜,淳子,怎么办啊,我没保护好桃桃,我对不起你……”

  淳子用最后一点力气,切断了电话,邻居阿姨的哭泣声骤然消失在空气中。

  她靠着墙边,软软地滑了下来,瘫倒在地板上,心底一片冰凉。

  原来,这就是合同里说的“全面接管乙方的社交关系”的意思啊:

  签了这个卖身契,等于把跟自己有关的所有财产,所有人际关系,都自愿交给“甲方”去调配,而乙方不能有任何说话的权利。

  淳子是独生女,幼年丧父,只有年迈的母亲在乡下独居,母女关系冷淡,平时甚少往来。

  她在两年前就正式离婚,前夫也跟她再无瓜葛。

  她唯一宝贵的、珍爱的、像眼珠子一样疼着的、视之为生命的人,就是她的桃桃。

  而现在,他们把桃桃夺走了。

  他们把这个五岁的女孩掳去了哪里?他们要做什么?

  淳子不知道。

  她只觉得天旋地转,眼前一黑,就昏死了过去。

  苏熙观察到一个现象。

  当淳子在说着这些惊心动魄往事的时候,她的表情是那样的淡漠冷静,就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。

  她忍不住问:

  “谢谢你告诉我这些。但是……说出这些事,你一定很难过吧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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